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2022年第2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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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川区市民咨询:淄川区供暖时间,是否有提前供暖计划。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各热源企业、供热单位已在11月8号全部进入供暖热态调试运行阶段,确保11月15日正常供暖。 2.淄川区市民反映:10月28日,岭子镇北石村村委雇佣其丈夫整理玉米秸秆时意外坠崖身亡,村委至今未处理,要求协调对丈夫死亡问题进行处理。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岭子镇北石村村民死亡原因系10月28日回家路上,驾驶私人电动车因操作失误,导致意外死亡,并非诉求人反映的村委雇佣其在整理玉米秸秆时意外身亡。前期经镇村多次协调,因诉求人及其家属索要金额较大,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其家属已于11月3日到市上访,于11月4日、7日、10日到省上访,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在11月21日前出具“省信访答复结果”。下一步,岭子镇将依照省信访办理的意见,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做好案件相关处置工作。 3.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母亲是寨里镇西井村村民,家住危房并患慢性病,生活困难,寻求政府帮助修缮危房。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诉求人母亲87岁,现居住在寨里镇西井村,患有肺气肿,已办理慢性病,育有4个女儿、2个儿子,6个子女且均有收入来源。根据危房改造政策,须符合四类贫困身份(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低保、贫困残疾),系唯一住房的主房,每年居住不少于八个月,子女不能是公职人员的条件,由镇办排查受灾情况,建立受灾台账,再经区住建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逐户鉴定,最终鉴定结果符合C/D级别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经核实,其母亲不符合四类贫困身份,建议其自行维修。 4.淄川区市民反映:淄川区智慧停车价格较高,建议降价惠民。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淄川区的智慧停车收费标准是依据《沙巴体育,沙巴体育 app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淄博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意见,参照同业标准,经综合核算,按市场调节价,依法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为:前30分钟免费,白天7:00—19:00(含):小(中)型机动车3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自启动优惠为2元/小时。夜间19:00—次日7:00(含):5元/次;自启动优惠为3.5元/次。淄川区收费标准路边收费已由原来35元封顶调整为20元封顶,停车场为15元封顶。另外,针对小区居民夜间停车,夜间19:00—次日7:00(含)时间段,停够22天后可申转优惠为1元/次。还有月卡200元/月、年卡1800元/年(相当于150元/月)、商户批发停车券等一系列停车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惠及不同群众。如有需求可咨询停车中心电话:5281001。 5.淄川区市民建议:增加24小时核酸检测点。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目前淄川区般阳路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采样点已调整为24小时,诉求人可前往采样。 6.淄川区市民反映:相桥书院小区自2022年6月交房以来,天然气一直未开通,严重影响生活,求助协调开通天然气。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相桥书院小区交房时庭院管道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需配合开发商施工进度施工,绿川燃气公司已于10月11日完成施工,10月25日接收开发商需通气名单,目前正在进行通气点火前装表作业。力争11月19日前安装完成,12月30日前入户点火通气。 7.淄川区市民反映:寨里镇南沈村2014年进行旧村改造,新建楼房至今未交房,要求核实情况尽快施工。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南沈村自2012年开始实施旧村改造工程,2016年调整为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多层安置楼项目从2015年开始动工,现已建成6层安置楼6栋共150套、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投资约6600万元,目前已建设完成。高层安置楼建设未完工,规划为18层,共计108户,其中安置户59户,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自2016年春季动工,2016年11月建至13层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后续资金支持,于2016年冬季停工至今,形成烂尾楼。为解决59户拆迁户未安置问题,寨里镇在原腾空区域新建一栋13层安置楼,安置剩余拆迁户,由鹏润建工负责施工建设,总建筑面积6369.61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900万元,目前工程主体已完工,预计2023年12月30前建设完成。 8.淄川区市民反映:2021年9月,双杨镇董家村村委要求其拆除原危房,并同意其在原址翻建,其缴纳2000元并拆除危房后村委阻拦不让翻建,要求协调翻建房屋。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诉求人在1990年左右将其反映的房屋置换为二层将军楼,原房屋已归公,不存在村委同意翻建的情况。当年合同约定置换房屋后由诉求人拆除原房屋,诉求人一直未拆除,且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现西山墙倒塌,危及过往行人安全。为消除安全隐患,董家村委通知诉求人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拆除。缴纳的2000元实为诉求人向董家村委缴纳的建筑垃圾处理保证金,待房屋拆除后村委一并退还。 9.淄川区市民反映:目前淄川城区道路落叶较多,影响市容市貌,要求及时清扫。 淄川区回复: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立即启动了清理落叶预案,抽调人员和机械车辆联合作业,发现落叶及时清理,维护好全区市容市貌。 10.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西关社区商城西街295号楼业主,因土地证母证丢失,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求助帮助查找土地证母证。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商城西街295号楼现由西关社区管理,西关社区未成立前该楼由西关二社区管理,因此土地母证存放在西关二社区。前期由于其他居民办理不动产证时将土地母证借出未归还,经多方打听现已找到土地母证,诉求人可随时携带其购房时的购房合同及身份证件前往社区登记借出土地母证,前往不动产登记处办理不动产证。 11.淄川区市民反映:10月底孩子从博山外公家回淄川后,学校通知要求居家隔离7天,核实隔离原因。 淄川区回复:前期临淄、博山先后出现社会面疫情,11月4日,按照区指挥部通知,对10月29日以来博山区旅居史师生员工及同住家人进行摸排,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分别落实7天集中和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经摸排,诉求人的孩子有从博山低风险区返回的同住家人接触史,需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11月9日接到调整博山低风险区管控措施的通知,该学生已返校。 12.淄川区市民咨询: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村独女户老人基础养老金增发100%,如何领取。 淄川区回复: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沙巴体育,沙巴体育 app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淄政发﹝2018﹞32号文件)“五、养老金待遇:(一)基础养老金。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农村独女户夫妻符合领取条件的,给予计划生育补助,其中,对独生子女伤残和农村独女户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100%。”计生部门负责独女户认定,人社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独女待遇。诉求人需在2023年2月之前,携带寨里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农村独女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便民服务大厅办理计生补贴领取手续。 13.淄川区市民反映:般阳路街道城二新村川平巷11号楼3单元从四楼外立面向屋里漏水,求助协调维修外墙。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诉求人反映位置属城二拆迁区域,前期该楼大部分住户因拆迁改造已搬离,诉求人因赔偿款等原因,拒绝搬迁。经了解,该单元现仅剩2户居住。因属于拆迁区域房屋,且产权属诉求人,需诉求人自行出资维修。如需维修外墙墙体,社区可帮忙协调联系施工人员。 14.淄川区市民反映:2022年8月6日17点左右,在昆仑镇南石谷村8个人围殴自己长达1小时,报警后城南派出所一直未处理,11月8日前往城南派出所协助调查,遭受民警辱骂,要求查处。 淄川区回复:经调查,2022年8月6日,诉求人因拒不赡养老人,与兄弟姐妹发生争执厮打。8月8日,城南派出所受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已依法对相关涉案人员作出处理,案件已于2022年11月10日办结。期间派出所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不存在民警辱骂及未处理的情况。同时,派出所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注意沟通方式,避免出现误解。 15.淄川区市民反映:11月9日早上9点左右在阳光花园站牌处等车时,75路公交车招手不停,要求给予合理解释。 淄川区回复:核实监控发现,诉求人等车的地方为75路阳光花园原站点,距离新站牌20米左右,驾驶员在新站点已按语音报站正常到站停车并开门上客,后驾驶员按规定驾车驶离站点。当驾驶员驾车经过诉求人面前时,诉求人招手示意乘车。由于已驶离站点较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四章第六十三条规定“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客”,所以当时75路公交车无法为其停靠,已将相关情况向诉求人解释说明。 16.淄川区市民反映:育英街商贩占道经营,严重影响通行,要求清理。 淄川区回复:社区工作人员已到现场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禁止占道经营。下一步,社区工作人员将加强巡查频次,发现此类情况及时处理,居民可拨打社区电话5100117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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